偶系老實仁 作品

第230章 229-託尼唱片

    “再唱一次。”木蘭帶著耳機,用麥克風對錄音間裡的託尼說,同時按下伴奏重播健。

    託尼也帶著耳機,隨著伴奏響起,重新演唱《hurt》:“seems like it was yesterday···”

    木蘭一邊聽,一邊奮筆疾書。

    約莫四分鐘後,託尼眼角帶淚地唱完:“···hurt myself by hurting you.”伴奏結束。

    還不等託尼繼續沉醉在回憶中,木蘭又對著麥克風:“再唱一次。”說著再度按下伴奏重播健。

    被打斷愁緒的託尼不高興了,衝出錄音間質問:“這都第幾遍了?怎麼還要重唱?你究竟在寫什麼?拿我看看。”說著搶過木蘭手下的稿紙,低頭一看,上邊居然已經寫了三首半的歌詞。

    託尼揮舞著稿紙:“你這是想做什麼?不會真打算寫一百首歌出來吧?你這小朋友的心真是黑得可怕。”

    木蘭也不惱,撐著臉頰說:“不得不承認,你這傢伙的vocal真不錯。音準氣長,你顯然近期有找人來幫你練習。”

    託尼:“不要想著用誇我的方式滿混過去。趕緊說你到底想做什麼?”

    木蘭:“規模效益與邊際效應的原理,你肯定比我清楚。既然你的vocal不錯,又給了我不少靈感,寫一首歌是寫,寫一張專輯也是寫。不如我們合作出一張專輯。”抄襲同樣需要靈感,靈感來了,很多以為模糊的記憶都能歷歷在目。

    託尼的嗓音出乎意料的帶有辨識性與磁性,讓木蘭想起三四首很適合他的歌曲。當然,木蘭表演的成分也不少,他準備換種花樣打土豪。

    託尼下巴微微揚起:“合作?怎麼合作?還是我六千萬買你一首歌?這更像是讓我給你打工。我的vocal好是我的事。天下又不是隻有你一個人會寫歌。”

    木蘭手指悄悄桌面:“不如這樣,出一張專輯,我們按照純利潤算。刨除固定要給出版社、音著協、和唱片店的分成,餘下純利潤低於六千萬,我分毫不取,高於六千萬,我們對半分。”

    託尼據理力爭:“我憑什麼要和你對半分?我查過,一張唱片的利潤分成,作為作詞、作曲的你,差不多能分個百分之五。若是由我出唱片,我就是唱片公司,光這一部分就能佔百分之五十。”

    木蘭:“唱片公司之所以能拿純利潤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除了掌握唱片生產外,更重要的是唱片公司掌握著最關鍵的人脈。演唱者需要唱片公司幫忙搜歌,詞曲創作者需要唱片公司幫忙推薦歌手。而這種分成比,放在一名出色的原創歌手面前,就必須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