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花慢 作品

第496章 另有其人

    葉大媽給予肯定的答覆,旋即就指揮著手下,動手“請”人,整個過程非常的乾脆利落。

    餘美珍自詡是體面人,沒有用力掙扎,只是口頭抗議。

    許婆子和許小翠沒有偶像包袱,不但動口還動手,竭盡全力的掙扎。

    尤其是許婆子,她居然滿地打滾,撕心裂肺的嚎叫起來:“我一個清清白白的人,不去派出所那種地方!要我去派出所,還不如打死我。啊啊啊,打死我吧,打死我吧!”

    我的個天,知道的,這是要送許婆子去派出所,不知道的,還以為是要送她去屠宰場呢。

    這鬧騰的,也忒兇了!

    還好葉大媽帶領的這支聯防隊業務能力相當不錯,很快就搞定了餘美珍等人。

    餘美珍奮力掙扎幾下,眼見無法掙脫,索性抱著船到橋頭自然直的心態躺平。

    不就是派出所嗎?又不是什麼龍潭虎穴,去就去吧。

    就算沈家背後有人撐腰,能夠買通派出所裡的人,那也不要緊。

    畢竟,自家也是有後臺的。

    這破事兒鬧到最後,了不起就是自家賠錢唄,沒什麼大不了的。

    哼,能用錢解決的事兒,都不是事兒!

    說實在的,餘美珍的這番想法,雖然有自我安慰的成分,但總的來說,大差不差。

    要知道,餘美珍等人雖然涉嫌犯罪,但不是什麼大罪,甚至在有些人眼裡,她們只是犯了些不值一提的小錯。

    這個年代基層警力嚴重不足,這破事兒鬧到派出所,擱在平時,派出所大概率不會受理。

    縱然沈靜芝在附近的派出所有人脈,能讓派出所出面主持公道,可最終結果,也無非是讓餘美珍等人賠點錢,拘留乃至判刑啥的就不要想了,不可能給她們太深刻的的教訓。

    但凡是遭受過社會毒打的,就該知道,刑不上士紳,可不只是說說的。

    有些不好的東西,註定“永垂不朽”,古往今來,莫不如是。

    但即便如此,沈靜芝還是堅持要“請”餘美珍等人去附近的派出所,不然總覺得如鯁在喉,心裡憋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