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狂魔 作品

第2247章 家破人亡聚寶盆(番外)

    御靖法學院,法律歷史專業課。

    講師莫如海,依舊按照往常慣例打開投影儀,半倚在講臺上道:

    “今天這門課講的內容很重要。

    幾乎都是考點,這是我國法律自當年商鞅變法,秦朝依靠變法強盛一統天下之後的又一大變革點和轉折點,更誕生了現代法律雛形。

    所以……

    今天要講的是宣朝法律變革。

    宣朝之前的法律大家應該都知道,那是為統治階層設立的法律。

    法律雖然十分健全。

    某些方面甚至不比現代差。

    但是那時候的法律實行有兩大缺點,一是很多法律條文普通百姓根本不太清楚,具體的含義只能任由上官,也就是朝廷官員去解讀。

    再加上那時候都是文言文。

    很多字詞都有歧義或多意,同時斷句方面還有問題,所以官員在解讀法律條文的時候,一旦有所偏向,或者刻意護著誰,那是很容易擅自改變法律條文的具體含義的。

    至於二,就是刑不上大夫。

    從春秋戰國開始,甚至於再往前追溯,很多刑罰都是可以用爵位或者金錢抵消的,只有法家勢力比較強大的一些國家,相關律法執行的可能會比較嚴格,能夠執行到一些中小型貴族身上,但也只能侷限於中小型貴族,真正的大貴族和諸侯王,就算是法家勢力也管不到。

    後期法家勢弱,儒家勢大。

    刑罰就更不能加身了。

    只要不是觸犯皇家或者同等貴族的罪惡行為,很多時候只會有一些輕微懲罰,普通百姓的性命與官員世家的性命,完全是兩個等級。

    那時候雖然有法律存在。

    但那只是管理平民的法律。

    貴族法律,全看皇族和其他統治階層彼此之間的利益以及心情。

    而一切的轉變在於宣朝。

    在於宣高祖,沐隸一朝。

    從他那一朝開始,刑不上大夫這條潛規則才算徹底消失,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句話,也才正式的寫入刑律,成為刑典的開篇之詞。

    現在,我們來看大屏幕!”

    隨著莫如海開篇解釋完,投影儀很快就在他的操作之下,開始播放重點和考點,就是譬如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句話,寫入刑典的時間,這句話寫入刑典意味著什麼?

    代表了什麼?

    又有什麼樣的深遠影響?

    很快,也就不到半節課時間。

    重點內容以及考試要點,就已經都被莫如海點明並且劃了出來。

    這也是他上課的慣例,上完書本上的內容,接下來的時間他一般都會跟大家講些野史,他的學生也很喜歡這點,此時反倒更加聚精會神,比先前聽講課還要聚精會神。

    “我知道你們想聽什麼。

    接下來依舊還跟往常一樣,講點野史和我自己的研究,大家瞭解下就行,不要覺得我說的是權威。

    我這些也只是猜測。

    所有研究過宣朝史書的人,都能夠發現很奇怪的一點,那就是宣武帝末年一直到宣高祖末年那段時間的歷史記載有很多缺漏,而且有些前後邏輯也相當的不通,這點在任何一朝史書上,都不曾發生過。

    一般這種情況下,大家會去尋求野史內容,但是野史的內容又太過於誇張離奇,大家很難置信,所以這段時間的歷史在沒有明確考古結果之前,業內只能以正史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