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狂魔 作品

第1790章 求你們別為我好了(5)

    最後的最後,喬木發現隨便一顆劣質珍珠換來的財運都跟海螺珠換來的財運差不多,同樣體積的黃金跟白銀換來的財運,也是差不多。

    也就是說在招財貓看來。

    幾十塊錢一斤的劣質珍珠跟上萬塊錢一克拉的海螺珠是等價的。

    三百多塊錢一克的黃金,跟三四塊錢一克的白銀,也是等價的。

    最關鍵的是,用這些東西跟招財貓交換財運,交換得來的財運那是真的,可以用微乎其微來形容。

    “破案了,看來金銀珠寶這些對人類而言比較珍貴,且有價值的東西,在這個招財貓看來,都只是最普通不過的物質之一,基本等價。

    照這麼看的話,這東西的正確使用方法應該並不是靠實物交易。

    至少不是普通的實物。

    算了,再試試魔物和靈物吧。”

    能實驗的東西都實驗過了,而結果很顯然,那就是不論是金銀珠寶還是書畫藝術品,對於招財貓而言,都是十分不值財運的玩意兒。

    對此喬木也只能轉變思路。

    開始嘗試性地從自己的企鵝農場倉庫當中,取了點魔晶碎片和靈石碎片出來,打算用這兩樣東西試試水,試試能量的交換率怎麼樣?

    半個鍾後,結果也出來了。

    用魔晶碎片和靈石碎片去交換財運的效果的確是要好點,的確會比用金珠寶之類的東西交易獲得的財運要多上十幾倍,但是這樣獲得財運的數量,依舊還是微乎其微。

    據喬木得來的經驗看,一小塊靈石碎片能夠交換的財運,大概也就是七八百塊錢左右的微弱財運。

    而一小塊靈石碎片,就算把裡面的靈氣全部汲取乾淨,那也是一塊極品美玉,如果放在修行世界的凡人界售賣的話,那估計至少也得賣個七八千兩,甚至上萬兩銀子。

    由此來看,利用各種能量去交易財運,依舊還是一件虧本買賣。

    普通的凡俗之物不行,有靈氣的東西比例也不行,那喬木自然也就只能把主意往一些虛無縹緲,沒有實體的氣運功德的方向聯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