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狂魔 作品

快穿之養老攻略第451章 娛樂圈破產總裁(5)

    喬木看完有關於檢索那部分的信息,感慨了一番後,也就放下了。

    畢竟,這些資料並無用處。

    沒有哪家法庭會因為某人搜索閱讀過如何氣死岳父和如何毒死媳婦,而對搜索人進行懲罰和判決。

    因此,喬木很快就開始翻閱起其他方面的資料,特別是最近幾年公司方面的財務資料以及最為重要的,也就是輝煌娛樂公司的股權所有人,等這部分資料全部都查完。

    喬木才發現。

    原來李文希並不傻。

    輝煌娛樂公司的股權所有人並不是他,至少說,現在並不是他。

    根據資料顯示。

    輝煌娛樂公司的確是由他出資創辦的,甚至前期股權所有人也算是他個人獨資,但是,就是在上半年的時候,在他們離婚前兩個月。

    股權所有人發生了變更。

    公司百分之九十八的股份到了一個喬木並不認識的人手裡,李文希手裡只剩下百分之二的股份。

    同時出任公司總裁。

    雖然喬木不知道那個叫文浩強的人到底是誰,但是,用猜也該知道,那不過是李文希推出來的一個避免離婚財產分割的工具人罷了。

    甚至於存不存在都是問題。

    可這麼一番操作。

    的確讓喬木暫時無能為力。

    因為喬木如果這個時候跟他打財產轉移以及財產分割官司的話。

    最多隻能分到百分之一股份。

    那點股份夠幹啥的?

    至於其他方面的資產轉移和竊奪原公司資產證據,喬木也並沒有找出多少,只零零散散的有一點。

    最關鍵的是,他們家原來的公司其實只能算家族式企業,公司總共只有兩個人擁有公司股份,那就是他們夫妻倆,每人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因此,即使有確鑿證據證明李文希挪用了一部分公司資產,那也會因為兩人在他挪用期間依舊是夫妻關係的原因,很難判他有罪。

    因為夫妻間的資產挪用,和挪用擁有第三個股份所有人的公司資產是有很大區別的,如果當時他們公司還有第三位股份所有人,而且那一位還與他們沒有直接聯繫,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股份,那麼只要證據確鑿,李文希都得妥妥坐牢。